刑法实质解释论:重构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与裁判逻辑
新清华 2026年06月12日 第2403期 人文清华

张明楷
在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是我国刑事司法进步的应然之举。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面修订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率先提出“刑法实质解释论”。经后续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理论内涵后,该理论逐渐成熟定型,它的核心观点是:对犯罪成立条件的解释必须以法条目的为指导,而不能停留在法条的字面含义上;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使行为的不法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对责任要素的解释,必须使行为的有责性达到值得以刑罚予以谴责的程度,从而将外表上符合犯罪成立条件、实质上不具有可罚性的行为排除于犯罪之外。
刑法实质解释论重构了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与裁判逻辑,成为推动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发展的标识性成果之一,深刻影响刑事法治实践与学术研究,丰富了我国刑法学研究体系,促使罪刑法定原则嵌入我国刑事司法的“灵魂”。该理论获得了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认可。
积极回应时代之问
审慎推动司法转型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面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事司法自此迈入全新纪元。但是“刑法的生命力在于解释”,面对社会发展不断提出的新问题,我国刑法条文需要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通过实质解释来调整罪名适用路径,通过刑法实质解释论来贯彻法益保护与自由保障的目标,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刑法实质解释论立足中国刑事司法实践,融合德、日刑法理论精髓,旨在跳出文字桎梏,回归刑法保护法益、保障人权的根本目的,让刑法解释既严守规则边界,又契合公平正义,实现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统一。
成果丰硕影响深远
理论贡献广受认可
刑法实质解释论自提出以来,理论体系不断完善,已成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里程碑式成果之一。张明楷所著的《法益初论》将实质法益观作为刑法解释的价值根基,成为该理论的奠基之作,该书增订版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刑法的基本立场》进一步明确了该理论的核心主张,厘清实质解释与形式解释的边界,对于推动司法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该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其修订版获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将理论落地,为司法实务提供精准方法论,该书获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根据中国知网的数据,刑法领域下载量排名前十的论文中,有六篇是有关张明楷刑法实质解释论的文章。他的学术论文《法益保护与比例原则》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刑法实质解释论成果已转化为教材内容。1997年首次出版的《刑法学》教材以实质解释为主线贯穿犯罪论体系,被全国法学院校广泛采用。该教材至今出版到第七版。
刑法实质解释论深度融入司法实践,被广泛应用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禹橦认为,该理论展现出“对概念的解构与再造能力,充分展示其论证穿透纸背的洞察力”,为司法实践中处理疑难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说理路径。
以刑法实质解释论为代表的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成果受到国际刑法学术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在与德、日等国刑法学者长期的学术交流过程中,张明楷积极宣介“刑法实质解释论”,搭建起中国刑法对外沟通交流的桥梁,在全球刑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中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
刑法实质解释论推动了中国刑法学转向自主建构,形成了契合中国司法实践的解释立场与理论范式,正逐渐成为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柱,持续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学术动能。